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河池,聚焦地方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忠诚执著、求真朴实”学校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系统的教育教学知识、扎实的数学学科基础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一定的反思能力、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意识,能胜任主教学科小学数学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同时能承担小学2门其他兼教学科教学工作的复合型小学教师。
本专业毕业生入职5年左右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师德高尚,教育情怀厚实。热爱小学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乐教适教。
2.素养发挥全面,教学能力突出。成为小学数学骨干教师的同时能适应工作实际需要,承担小学其他一定课程的教学,成为多科多能型小学教师。
3.教育理念先进,综合育人能力强。能正确观察和分析小学生各方面的发展状况,有效指导和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成为优秀的班主任,成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4.善于教研反思,具备创新精神。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与能力,能不断提高教学和研究水平,逐步成为与时俱进的创新型教师。
二、毕业要求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完成学习任务,修读完成规定学分,毕业生在素养、能力、知识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践行师德
【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秉承忠诚执着、求真朴实的学校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认同小学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愿意从事小学教育事业,尤其具有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良好从教意愿;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审美情趣,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学会教学
【3.学科素养】具有一定人文、科学、信息技术以及艺术素养。对广西地方文化或民族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扎实掌握数学学科(主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形成良好的计算、抽象、分析和逻辑推理的基本技能,理解数学学科知识体系及其思维方式;同时能掌握一定其他学科(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技能,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了解所教学科与小学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初步具有开发利用多元课程资源,进行小学综合性学习或跨学科学习设计的意识和能力。
【4.教学能力】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原理,具有现代教育教学观念,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技能;熟悉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小学阶段),掌握小学数学学科(主教学科)教学的基本原理、方法,能依据课程标准、小学数学教材,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进行小学数学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等教学实践,获得教学实践体验,形成初步的小学数学教学能力,并能对教学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初步展开研究。同时能掌握其他至少2门小学兼教学科教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初步具备其教学能力。
(三)学会育人
【5.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掌握小学德育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掌握小学班队组织与建设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获得小学班队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体验。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初步具备班级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和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能力。
【6.综合育人】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学生观,具有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识;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社团活动或其他综合实践活动,获得积极体验。初步具备综合利用各种优质文化资源,设计与组织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能力。
(四)学会发展
【7.学会反思】了解小学教师专业素养内涵,专业发展的途径,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的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8.沟通合作】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获得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的积极体验,形成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会使用一般的网络社交软件,能运用语言、文字等多种沟通形式,积极与他人进行沟通,形成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对应矩阵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的矩阵图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1.师德规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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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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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情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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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学科素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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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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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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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级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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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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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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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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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会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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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沟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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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四、岗位-任务-能力-知识-课程结构简表
主要岗位 |
典型工作任务 |
核心能力 |
核心知识 |
核心课程 |
小学数学教师 |
小学数学及其他学科教学工作 |
1.小学数学及其他学科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能力 2.小学课堂管理能力 3.计算、抽象、分析与逻辑推理能力 |
1.小学教育学知识 2.小学心理学知识 3.数学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能力 4.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的知识 5.其他学科课程与教学的知识 6.学科育人的知识 7.教学基本技能 |
*小学心理学 *小学教育学 *小学班队原理与实践 *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高等数学 *线性代数 *空间解析几何 *小学数学基础理论 *概率统计基础 |
小学班级组建、管理 |
1.班级组建、管理能力 2.班队活动组织开展能力 |
1.小学班级组织、建设、管理知识。 2.小学生品德发展和心理辅导的知识 3.班队活动组织开展的知识 |
五、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 数学
核心课程: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班队原理与实践、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空间解析几何、概率统计基础、小学数学基础理论
六、学制与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七、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毕业学分:15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31学分,学科专业课程55.5学分(其中必修35.5,选修20分),教师教育课程32分(其中必修30分,选修2分),集中性实践22.5学分,通识课程17学分。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八、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师基本技能训练、模拟试讲、毕业论文设计、军事训练;其中,军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执行。
1.教育实习要求:
“教育实习”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指导,推行“双导师制”,即高校教师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协同遴选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担任指导教师。
“教育实习”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旨在促进师范生深入参与体验教学工作,指导学生、管理班级和组织班队活动,以及教研活动,获得与家庭、社区联系的经历,从而促进良好的师德素养的形成,促进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升职业认同感,获得初步的教学、班级管理与学生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等能力,为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在第7学期安排18周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学生应当提交实习相关材料,写出实习总结,经过验收合格者记9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采取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教学设计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结合教育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规范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字数至少达到8000字。毕业设计应选择完整的一个教学单位如一个单元,整体设计,选择其中一个课时(复习课除外)实施教学,并录制好视频,刻录光盘存档,答辩以说课的形式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在第6学期末启动,第7学期完成选题,第7-8学期完成论文开题、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等相关工作。成绩合格者记6学分,成绩在中等(70分)及以上方可获取教育学学士学位。
九、第二课堂素质拓展
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撰写调查报告,公开发表科研作品等,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分认定按《金沙威尼斯欢乐人城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课程结构、学分、学时及课时分布
1.教学计划总学分数构成
教学计划 总学分数 |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158 |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110 |
69.6% |
48 |
30.4% |
2.各类课程学分数与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课程分类 |
公共基础 课程模块 |
专业课程模块 |
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
集中性 实践教学模块 |
合计 |
学科 课程 必修 |
学科 课程 选修 |
教师 教育 必修 |
教师 教育 选修 |
学分数 |
31 |
35.5 |
20 |
30 |
2 |
17 |
22.5 |
158 |
占总学分 |
19.6% |
35.1% |
20.3% |
10.8% |
14.2% |
|
学时数 |
592 |
568 |
320 |
480 |
32 |
240 |
|
2232 |
占总学时% |
26.5% |
39.8% |
22.9% |
10.8% |
|
|
备注:总学时不包括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
3.实践教学环节构成及其学分比例
教学计划 总学分数 |
实践教学 总学分 |
课内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操性课程等) |
集中实践教学(包括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军训、第二课堂等) |
合计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158 |
48 |
30.4% |
23.5 |
14.9% |
24.5 |
15.5% |
4.选修课学分数构成
教学计划总学分数 |
选修课总学分 |
学科专业选修课 |
教师教育选修课 |
通识课程选修课 |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学分数 |
比例 |
158 |
28 |
17.7% |
20 |
12.7% |
2 |
1.3% |
6 |
3.8% |
5.学期课时分配